吉林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第(25)问题:
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全省55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有48座渗滤液处理设施不完善,积存渗滤液118万立方米,环境隐患突出”,我省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20年底完成积存渗滤液的处理。督察发现,江南、江北两座垃圾处理厂各积存渗滤液1万余吨,按照两座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满负荷运行情况下计算,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积存滤液处理仍然存在很大压力,再加上设备检修停运、降雨造成存量增加等多方面因素,该项整改任务存在较大逾期风险。
对于吉林省环保督察督“回头看”第(25)问题,我市高度重视,通过聘请第三方处理,加快该问题整改,现已完成整改,现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全省55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有48座渗滤液处理设施不完善,积存渗滤液118万立方米,环境隐患突出”,我省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20年底完成积存渗滤液的处理。督察发现,江南、江北两座垃圾处理厂各积存渗滤液1万余吨,按照两座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满负荷运行情况下计算,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积存滤液处理仍然存在很大压力,再加上设备检修停运、降雨造成存量增加等多方面因素,该项整改任务存在较大逾期风险。
二、整改目标
完成垃圾处理场积存渗滤液处理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渗滤液处理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能够按时启动运行处理渗滤液,实现当年产生的渗滤液,当年能够处理完成,不出现积存现象。
(二)加快推进积存垃圾渗滤液处理进度,处理能力不足的做好委托第三方使用移动设备现场应急处理渗滤液的准备,及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利用移动处理设备进行处理,确保完成全部积存渗滤液处理任务。
(三)根据垃圾场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雨污分流面积,提高雨水导排能力,减少渗滤液产生。
四、整改效果
积存渗滤液已全部处理,并适当增加雨污分流面积,该问题已达到整改要求。
吉林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25 ),扶余市已全部整改完成,达到了整改目标和销号标准。
公示期为2021年4月7日--2021年 4 月 15 日
如对以上整改工作有意见,请及时向扶余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代增根 联系电话: 5876261
扶余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